據新華社電 以色列前總理奧爾默特3月31日因收受賄賂被特拉維夫地方法院判處有罪。
  奧爾默特被控告於1993年至2003年擔任耶路撒冷市市長期間,收受房地產開發商的賄賂,幫助某高檔地產項目縮減審批流程。另有多名市政官員涉案,其中10人於同日被宣判有罪。奧爾默特是以色列建國以來首位因受賄而獲罪的總理。分析人士稱,奧爾默特的政治生涯也因此宣告終結。
  奧爾默特的刑期尚未確定。檢察機關表示,正在準備針對奧爾默特的另一宗指控。特拉維夫地方法院拒絕了檢方關於推遲判決的要求,並聽取了奧爾默特前高級助理舒拉·扎肯的證詞,證詞中多處涉及對奧爾默特不利的證據。
  奧爾默特案也被視為以色列歷史上最嚴重的一起腐敗案,經歷了耗時多年的審理。以色列檢察機關於2007年開始對奧爾默特展開調查,2012年初對他提起訴訟。2012年7月,耶路撒冷地區法院曾判決,在奧爾默特所涉三起案件中,其中兩起案件針對他的所有指控均不成立。在另一起案件中,他被判只犯有程度很輕的背信罪。同年9月在奧爾默特所涉另一起案件中,他被判處一年緩刑和罰款75300新謝克爾(約合2萬美元)。
  奧爾默特2006年出任以色列總理,2008年9月因接受猶太裔美國商人莫裡斯·塔蘭斯基獻金的“塔蘭斯基案”宣佈辭職。  (原標題:以色列前總理奧爾默特獲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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