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5日電 據審計署網站消息,審計署對新聞出版廣電總局201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局本級和所屬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監管中心、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無線電臺管理局、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分別簡稱監管中心、無線局、電影資金辦)等8個單位。審計結果顯示,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局本級及所屬監管中心等4個單位未經批准,自行調劑使用基本支出或項目支出11142萬元,其中2013年11134.5萬元。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局本級和34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覆新聞出版廣電總局2013年度部門財政撥款預算支出為894596.54萬元(含政府性基金預算,下同),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財政撥款支出745798.81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148797.73萬元。
  本次審計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本級及所屬單位2013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共計295784.09萬元,占部門財政撥款支出總額的33.06%。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53660.33萬元,其中2013年28341.28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4607.43萬元。審計結果表明,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本級和本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3年度預算收支基本遵守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基本符合有關財務制度規定,對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積極進行了整改。
  審計發現預算執行中存在問題。一是,局本級和所屬人民出版社等4個單位在前期論證不充分、實施條件不具備等情況下編製6個項目預算,涉及金額6877.25萬元,其中2013年6581.07萬元。
  二是,2013年,局本級將所屬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職責範圍內的著作權合同登記等項目預算135萬元納入本級編報。
  三是,2012年至2013年,局本級及所屬監管中心等4個單位未經批准,自行調劑使用基本支出或項目支出11142萬元,其中2013年11134.5萬元。
  四是,2013年,局本級及所屬無線局無預算、超預算、超標準列支“三公”經費和會議費共計152.96萬元。
  五是,2010年至2013年,局本級及所屬監管中心(含原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監測中心)、無線局向其他單位轉嫁出國費、公車運行費、會議費等430.12萬元,其中2013年73.77萬元。
  六是,因公出國(境)管理中存在的問題,2013年,局本級有6個團組、41人次未納入出國(境)計劃;2個團組拆分出國;2個團組中有2名退休幹部;6個團組未按規定提交出訪報告;2013年,局本級有6個團組超過規定人數、時間出國(境);所屬中國廣播電視協會(以下簡稱中廣協會)有1個團組違規持普通護照因公出國;所屬無線局有47.37萬元的出國費用報銷票據不合規。
  七是,公務用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至2013年底,局本級及所屬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機關服務中心等2個單位公務用車超編製53輛;局本級及所屬電影資金辦、無線局的18輛公務用車超標準;至2013年底,局本級及所屬新聞出版總署機關服務中心等4個單位借用本系統或其他單位車輛25輛;局本級的6輛公務用車未納入統一調度管理。
  八是,2013年,局本級及所屬電影資金辦、無線局計劃外召開會議11個;局本級及所屬監管中心、無線局在非定點飯店召開會議6個。
  九是,2013年,局本級及所屬無線局、中廣電廣播電影電視設計研究院(以下簡稱廣電設計院)違規擴大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範圍,列支禮品、加油卡、房屋裝修款等32.81萬元。
  十是,2013年,所屬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廣播電視衛星直播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衛星中心)、監管中心未經價格主管部門批准收取技術服務費、信息安全測評費等1082.83萬元;所屬中廣協會的各專業委員會未經會員大會討論收取會費1037.87萬元。
  十一是,至2013年底,局本級及所屬衛星中心等3個單位部分資產未登入賬表,涉及金額27 838.48萬元;所屬無線局使用160套未經授權軟件。
  十二是,2011年至2013年,局本級及所屬無線局、《中華大典》辦公室未按規定實施政府採購或公開招標購買貨物和服務,涉及金額3938.7萬元,其中2013年2634.96萬元。
  十三是,2012年至2013年,所屬監管中心的下屬數據中心將應直接支付的貨款944.94萬元採用授權支付方式支付,其中2013年765.54萬元。
  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2012年至2013年,所屬廣電設計院及下屬監理公司使用虛假髮票報銷發放職工獎金、支付職工赴國內外休息療養費用等共計3034.04萬元,其中2013年1662.90萬元。2013年,所屬廣電設計院虛列支出989.65萬元,以虛假票據套取資金85.19萬元,以前年度對外合作收入498.55萬元未納入賬內核算。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預算編製調整不規範及超預算超標準支出等問題,要求嚴格按規定執行;對違規收費問題,要求按相應程序報批;對“三公”經費、會議費和政府採購等問題,要求加強管理,據實支付費用,杜絕類似問題發生;對資產管理使用不規範問題,要求清理並及時登入賬表;對虛假票據、賬外資金等問題,要求加強票據審核,將賬外資金收支餘納入會計賬簿統一核算和管理。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應進一步提高預算編製的科學性,嚴格預算執行,強化資產管理,並加強對所屬單位預算執行和財務管理的檢查監督,督促所屬單位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規範預算和財務管理。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正在組織進行整改。局本級已退回借用的2輛車;所屬衛星中心已歸還使用外單位的1輛車;所屬廣電設計院已將賬外資金餘額496.68萬元併入財務賬,調整了不符合規定用途的支出24.24萬元;所屬監管中心下屬單位已補記資產4662萬元。具體整改結果將由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向社會公告。
(原標題:審計署:廣電總局及所屬單位自行調劑使用支出1.1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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