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1月19日訊 記者萬靜商務部今天對外發佈了《對外援助管理辦法(試行)》。辦法規定,援外項目中方實施主體不得將所承擔的任務轉包或違法分包。援外資金應當專款專用、單獨核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商務部建立援外項目評估制度,對援外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評估。辦法將自2014年12月15日起施行。
  (原標題:商務部發佈對外援助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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