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戴曉曉 通訊員/王東興 崔展翔)29日,深圳市第五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三十五次會議,對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代院長萬國營同志提請的任免議案進行審議和表決,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前海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聞長智和彭亮等15名主審法官的任命獲順利通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同意設立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的批覆》(法[2014]303號),前海法院已於近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批覆同意設立。依據《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首批主審法官遴選工作方案》(以下簡稱《遴選方案》)的規定,前海法院面向全市兩級法院遴選首批主審法官15名。此次主審法官遴選的資格條件為現任三級法官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法律工作10年以上且從事審判執行工作5年以上,審判工作經驗豐富、業務能力強、辦案質量好、效率高等。
  此次遴選產生的15名主審法官均具有民商事法律專業背景或具有民商事審判工作經歷,其中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獲得碩士學位的13人,占總體87%,獲得香港大學普通法碩士學位的5人,占總體33%;男女比例為10﹕5;平均年齡38歲,年齡最大的42歲,最小的34歲。該15名主審法官的學歷層次較高,具有境外學習經歷的人員較多,男女比例基本均衡,年齡結構比較合理,符合前海法院建設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主審法官隊伍的要求,可為前海法院打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窗口和綜合性改革示範法院提供堅強的人力資源支持。  (原標題:前海法院首批15名主審法官獲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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